機車上國道才是安全且效率的!
先說幾個大重點跟結論,1.高速公路比一般道路安全,2.下方數據皆為第一肇事(就是車禍主要造成的人),3..速度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4.違規率汽車比機車高 汽車70%:機車30%,5.數據上機車相較汽車比較不會造成他人危險,6如果要講發生事故的傷亡率的話,那飛機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交通工具,7.如有疑問,或者有其他意見,歡迎看完後底下討論,8.有問題的永遠都是人,9.台灣法律只是有些刑度不足,而且是無罪推定原則,所以只要是有足夠的證據,就可以還你清白,10.如果你笨,那對你來說所有的東西都是危險的,那你最好不要上路,避免造成他人危險,,首先是第一張為民國108年第一肇事人相關數據,那做上面的數據從A1~E15這個範圍內為108年全台所有的肇事件數統計,其中可以看到D12的數據,可以看到只要使用任何交通工具上路,那平均下來身為第一肇事人的機率為1.5%,那其中可以看到這份表單中高於平均的為,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小客車是高於平均值的(代表這些人比較容易造成他人危險),那這邊最低的是特殊車(都是公務車居多)那如果只有考慮一般民眾能使用的駕駛工具,那就是機車最低的1.3%,因為其他類有些沒有掛牌,行人也算在其他肇事內,那如果看高速公路的話肇事%數平均為0.3%那最多的是其他類的2.8%那如果有掛牌的就是大客車的1.1%最低的是小客車的0.28%,而高速公路的占總肇事件數的9.1%,可以證明高速公路是比一般道路還要來得安全的,ps:德國高速公路只佔總事故0.7%,那這邊如果以上面的數據去推算的話那理想小客車的肇事數應該要為10089件,那實際情況確實20057為理想值的1.988倍,那最後只討論平面道路,那機車這樣比就比較可憐了,因為台灣機車的用戶環境除了糟糕以外真的想不到其他形容詞,小客車要扣掉國道的車禍後,才會比整天在高速公路危險9.95倍的平面道路騎乘的騎士略低0.16%,由此可見機車駕駛造成他人危險的程度是低於汽車駕駛的,那如果是吧所有四輪的總數加起來就是會高出機車0.3%,,那這張是我假設白牌(含)以上機車都可以行駛國道的推算圖(比照歐盟),我用汽車的事故比例去帶入白牌以上機車,比例為 國道18%:非國道82%(小數點四捨五入),那可以得出機車在國道上的發出車禍的機率為0.23%,如果說今天取理想值9.1%那車禍機率為0.12%,那如果考慮到平面道路機車肇事率低於平均去做推算,那會得出0.1%,用推導之後可以說明機車上去後絕對是比汽車還要安全的存在,造成危險的是速差,而不是速度,所以為什麼歐盟50CC以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以上是簡短的證明,歡迎討論 匿名 @2022-06-20 22: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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